要成為所有者-經營者,外國投資者必須具備:
可驗證,可轉讓的管理經驗。
有足夠的資金儲蓄來購買加拿大的目標業務。 通常,大多數企業的收入在50,000加元到250,000加元之間。
具有足夠的英語或法語能力,可以積極地擔任業務經理。
控制業務中的權益:擁有超過50%的股份且不能被解僱
除了在加拿大業務中現有的員工(如果有)之外,還承諾為加拿大人創建1-3個新的員工職位
股份所有權本身並不能保證外國國民有資格擔任所有者/經營者。 必須向將積極從事企業管理的外國投資者提供工作機會。 這將通過審查外國國民經營該公司的意圖以及在管理或經營一家公司方面的先前經驗進行評估。